【原随云X方思明】问初心

【警告】参见第一章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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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九十 

 

 

方思明听得心脏一阵紧缩,他重又转过来,不放心地把原随云的四肢关节再次检查了一遍,见每一处都活动自如,放一丝内力探进去,沿着经脉一路流转,也丝毫没有凝滞停顿的状况,才轻轻吐了口气。

 

原随云见他这样紧张自己,面色也温软许多,笑得又如同云开雾散之后的一抹和煦暖阳了。他柔声道:“如今没事了,你不必担心。”

 

方思明急切地问:“你被海浪带到哪里去了?那时候蝙蝠岛的人将海崖周围搜了个底朝天,为什么始终都没能找到你?”

 

原随云道:“我毕竟双目失明,又动弹不得,还不巧摔伤了胸廓,连声音都喊不出来,那时候自己也不知究竟身在何处。”他想了想,又分析道,“蝙蝠岛草木茂密,又多悬崖峭壁,无论是自崖上朝下俯视,抑或在海上沿岸边搜寻,视野皆为枝叶所蔽,你们找不见我也十分寻常。”

 

方思明却一副懊恼神色,摇了摇头:“都是我的错,若那时候我们再多找一遍,哪怕就一遍,说不定……”他忽然又想起更重要的事情,“那你怎么办?随云,你在那山崖底下躺了多久?周围一个人都没有,又动弹不得,你……”

 

他觉得自己接下来想问的问题绝对与面前之人一丁点边儿都沾不上,原随云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那么强大宁定,坚不可摧,仿佛再大的风雨也绝对吹不倒巍巍高山,可他还是脱口而出道,“……便不怕么?”

 

原随云并没有丝毫被冒犯到的表情,而是很认真地想了想,温声道:“起初还顾不上怕。”

 

方思明眨了眨眼,有些不解:“怎么?”

 

原随云笑了笑,轻声道:“我那时候唯一的感想便是,可真疼哪。”他不自觉地摸摸自己肩膀上的旧伤,即便是忍惯了痛的人,仍免不了心有余悸,“真的很疼。浑身上下每一寸骨骼皮肉都像是被揉碎了一般,若不是听见滔滔浪潮,海鸟啼鸣,我差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,正躺在地狱里受罚呢。”

 

方思明像是怔住了,连呼吸也停顿了一瞬。原随云轻轻微笑,仰着头回忆。他清楚地记得,自己在那毫无人迹的崖底硬是熬了五天五夜,若非脖子稍能转动,能衔到草叶上的露水,怕是早就连尸骨都烂得寻不着了。

 

那时候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呢?若在幼时,每每因为剧毒而性命垂危之际,他能硬凭着胸膛里憋着的一股仇恨与执着,还有死不认输的傲气,与天地争命,熬过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折磨与剧痛。可坠崖那时候,他已经大仇得报,本以为自己是要死掉的。

 

回想起来,这一辈子虽然活得还不长,却着实值得极了,人间的种种极致享受,他从没放过一样。如若再继续下去,也许反而会感到腻味,毕竟佳肴美馔,丰醴好酒,或者衣香鬓影、冰肌玉骨的美人,经历得多了,也不过就那般而已。

 

若自己再活长一些,到了一大把年纪,鸡皮鹤发,老态龙钟,连基本的自理都做不到,衣食住行,甚至连人之三急,都要颤颤巍巍地寻他人的帮助,为人的尊严丧失殆尽。与其要过那样的日子,倒不如早点解脱。

 

所以自己那时候究竟在坚持什么呢?也许只是……不甘心?不甘心在一切尘埃落定后,自己竟还没来得及与心爱之人再真正说一两句体己话,再抱一抱许久未见的女儿,再带着礼物去看望时时牵挂的父亲,再提点提点时而精明时而白痴的小跟班,就要与一切阴阳相隔?

 

起初两日,饥渴尚还能忍受,但就算武功再高,人也终究还是人,总需要食物的。而且草叶上的露水每天夜晚也就能积蓄那么一点,若不尽快啜取,到了旭日初升,温度升高的时候,那少许一点的露水便会很快蒸发。

 

随后,原随云躺在草木丛中,愈发地感到干渴难忍。喉咙里有如烧着一团烈火,又像塞满了砂砾,磨得刺刺拉拉地疼。有一阵子,他似乎产生了幻觉,总以为有人正踩着草叶一步一步接近,他甚至听到了脆弱的嫩枝被践踏进泥土时发出的轻微折断声。他张口想请对方带些水来,可下一刻,身边草随风动,沙沙微响,从来都没有人。

 

他忽然想起,方思明初来蝙蝠岛时,自己为了折辱他,曾经将他关在了名为铁娘子的刑具中,忍饥挨饿地硬熬了七天七夜。不知那时候的思明是否也这么难过?自己如今陷到这般境地,是否也算冥冥中自有天数,老天爷让自己偿还当时做下的孽?

 

只不过,自己那时候生怕一不小心让方思明真的死了,好不容易捞着的筹码又从怀里掉出去,便掐着时间时时去给他送食送水。如今若真是天降责罚,那自己是否也能等到思明出现,等着那人能够再无阻碍,真真正正、从身到心地只为了自己一人而来?

 

原随云等了很久。等到意识模糊,昏昏沉沉,好几次连思维都凝滞了,以为自己马上就要魂消魄散,自此永眠,却又不知什么时候重又清醒了过来。

 

忽然,他又听到真真实实的有东西穿过草叶的声音,他早已说不出话来,可还是努力的张开干裂的嘴唇,想要发出点声音求救。

 

下一刻,面颊被什么湿湿热热又柔软的东西轻轻舔了一下,一股热气跟着喷过来,鼻端也涌起了似乎长时间未曾清理牙齿的腥臭味儿,有些难闻。

 

他等来了一条狗。

 

***

 

蝙蝠岛一役尘埃落定之后的那段日子,方思明丁枫原东园他们几乎整日都在海崖周围流连,寻找原随云留下的蛛丝马迹。楚留香也跟在那里找了好些时日,蕴着轻功爬上爬下,几乎把那些悬崖峭壁、暗洞石窟都翻遍了。而安顿人手、置办后勤的任务全都暂时交给了方宁,她心中亦十分担心原随云,这种时候自然也不会走。毕竟在常青岛上做岛主做了多年,这些杂务做起来得心应手,也方便其他人好集中全部精力继续找寻。

 

杂务之一是帮忙照顾原随云和方思明合养的那条大白狗。

 

云云如今已经一岁半了,出落成了一条体格健壮、爪牙锋利、皮毛光滑的漂亮狗。以前它的两位主人虽说是主人,却都没怎么亲自好好照顾过它。一直对它管吃管喝管铲屎的是看起来很凶很不耐烦,其实暗地里经常会给它塞肉骨头的丁枫。

 

现在这位虽然上了年纪,却依然漂亮优雅又温柔的婆婆也很不错,她若闲下来,经常会坐在太阳地里拿一把梳子给云云梳毛。云云满足地趴在地上,那把梳子一下一下,从后脑勺一直梳到尾巴尖儿。云云舒服地想打滚儿,想伸爪子,想挠地板儿,然而正在这个时刻,梳子停了。

 

方宁的手悬在半空,心思已不知飞向了何处。她怔怔地望着岛屿之外,海天相接处一团团暗红色的云,眉尖蹙起,喃喃地道:“要变天了啊。倘若起了风暴,那随云……”

 

云云遗憾地低呜一声,知道方宁一旦陷入这种状态,一定好半天都不会再继续给它梳毛了。只好从地上站起来,哒哒哒哒地跑出宅院,去沙滩上扑蜻蜓玩儿了。

 

而那一天,也许是因为风暴之前,风向陡然改变,云云在沙滩上,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。那是一个它曾经熟悉的人的味道。

 

引路救人这件事,云云很有经验。它在方宁面前又叫又跳了好一阵儿,又咬着她的裙摆使劲扯,才大体让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。赶出门的时候,狂风暴起,乌云密布,豆大的雨点已经打了下来。码头边的水手们早有准备,船帆一一卸了下来,缆绳紧紧绑在岸边,船锚也全部沉下了水。蝙蝠岛上所有有海边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,这样的天气里,一定要死死把船绑紧在岸边,然后人全部躲进建在高处能遮风挡雨的屋子里。一旦风暴袭来,狂风卷着海浪能涌起数十丈高,即便是运载万斤、庞大如楼的大船被其吞没也不过是一瞬之事。

 

方宁蕴着轻功,跟着云云越过海岸边嶙峋的礁石,一直潜入了海角之下一处极为隐蔽的暗洞里。这暗洞大约是海水长期侵蚀形成的,洞顶上倒悬下稀稀落落的钟乳石,而下半部分则完全淹没在了水里。

 

到了此处时,雨势加大,洞中水位也一点点涨了起来,若在此处继续流连必定有危险,方宁心生退意,可冥冥中又似觉得有什么在远处召唤着她。

 

忽然之间,她不知为何竟想起二十年前明月山庄惨遭血洗的那一夜来了。她眼睁睁看着山庄中人身中剧毒,痛苦地嘶声惨叫,发疯发狂。好好一座人丁兴旺、富丽堂皇的宅院转瞬间变作人间惨境,其景象狰狞凄厉有如阿鼻地狱。……这一切都是她的错,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,因为她救了她现在的主子、曾经的恋人——那个名为朱文圭的魔鬼。

 

然而他再也不是她的主人了。从此之后他们再无关系,她绝不会听他的了。报仇雪恨、匡扶正统的大业,绝不该以那么多无辜者的鲜血作为代价。他们已经走得太远了。

 

方宁刚刚下定决心,正准备转头离去,却在那一瞬间见到朱文圭站在悬崖边上,怀中抱着个小小的婴孩。月色模糊不清,如同浅淡的白霜打在他的脸上,隐约能看到两片削薄的唇角上挂着一丝嘲讽的笑容,正将什么东西从婴儿面前拿开。

 

紧接着,婴儿爆发出可怕的哭声,仿佛正遭遇着什么极为痛苦的折磨。方宁听得心里一扯,连忙跌跌撞撞地冲了过去:“你干什么?!”

 

朱文圭抬头瞧了她一眼,脸上依旧在笑,暗色的眼珠中却透着刻骨的疯狂与仇恨:“楚遗风与李如月的儿子……放心,他死不了。可若说要活,却也不太好活……”

 

昔时朱文圭的神情在眼前不断闪现,很快又换做幼年时原随云那张稚嫩的脸,明明是玉雪可爱的孩子,一张脸上总有些失了血的白。那孩子曾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,眼角微翘,圆润含情,颜色如黑夜临水,盈盈生光。

 

她是眼睁睁地看着原随云一点一点失去眼眸中的光的。

 

暗洞中的水仍在不断上涨,方宁仍在犹豫,忽然裙角又被一扯,眼见云云四爪刨水,朝一处水流渐浅的方向游去。她握紧藏在袖中的小剑,一路涉水跟随,没走几步,拐过一处大弯,竟又重新回到了陆地上。这里大约从未有人来过,原本生着茂密的草丛,可此刻已经被淹没了一大半,无精打采地倒伏在水泊里。

 

方宁正奇怪为何自己会被一条狗引到这样一处地方,忽然眼角一瞥,瞧见了几块礁岩旁露出一片天青色的衣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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